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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張姊講到文宏看房子的事
扯啊扯 扯到國宅
講他們家那邊很多繳不出房貸的
最後淪為法拍屋
仔細想:這還真是個奇怪的社會現象
本來那些住在眷村的人住得好好的
(...先不去討論土地取得的正當性....)
說要都市更新蓋國宅
然後這些"原住民"可以用較低的錢住進新國宅裡
.....問題就在於
這些人可能連最基本的每個月房貸都繳不出來啊
就算起初可能繳了前兩年
但是遇上最近這段金融海嘯工作沒了
繳不起房貸 房子也沒了....
變成了都市裡的遊民?!
而最後的贏家變成了錢行?!
這樣的社會符合正義嗎?!
昨天和啟信的朋友吃飯
也是個該死的替代役
我們一致認為內政部很對不起我們
我們領那少少的錢
卻還要繳國民年金
這樣對嗎?
沒有軍保、公保、什麼亂七八糟保又不是我們願意
但是上面卻擴大解釋把我們也納入需要繳國民年金的一群
....好吧 就算我們有還領那微薄的錢
那沒有工作 長期失業、待業的人又該如何?!
這項社會福利制度固然立意良好
但是 我對三十年後領不領得到存疑....
....牢騷滿腹的替代役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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